各位考生:
兹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紧急通知,为做好全国统考期间(11月21、22日)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工作,广东省将在省属各定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。
考试当天如有发烧症状(即体温超过37.5度)及流感症状的考生请自愿申请缓考,及时就医!考试资格可以顺延保留半年(凭现场检测登记或医院证明为有效依据)。
为配合体温检测工作,请各报考考生提早到达考场,省属考场将在考前1小时提供体温检测。
请各考生知悉该消息后相互转告。
广东中大职业培训学院
2009.11.18